1. 我国古代宗法制规定, 嫡长子一系为大宗, 其馀子孙为小宗。 天子之王位由嫡长子世袭, 称大宗;馀子对天子为小宗。 诸侯之君位亦由嫡长子世袭, 在本国为大宗;馀子对诸侯为小宗。 卿、大夫、士、庶人皆准此。
▶ 《仪礼‧丧服》: “持重于大宗者, 降其小宗也。”
▶ 《礼记‧大传》: “别子为祖, 继别为宗, 继祢者为小宗。”
▶ 孔颖达 疏:+更多解释... “别子谓诸侯之庶子也……继别为宗, 谓别子之嫡子世继别子为大宗也……继祢者为小宗, 谓父之嫡子上继于祢, 诸兄弟宗之, 谓之小宗。”
▶ 唐 柳宗元 《故大理评事柳君墓志》: “ 魏 相之嗣曰 旦 , 仕 隋 为黄门侍郎, 其小宗曰 楷 。”
▶ 清 刘大櫆 《程氏宗祠碑记》: “ 程氏 祖 永和 建宅立影堂, 其后承之为小宗之祠。”
2. 小批, 数量不大的。 如: 出口贸易既要注意大宗商品, 也要注意小宗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