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刑院造句
例句与造句
- 北宋前期审刑院的附带法律职责
- 审刑院也称“宫中审刑院”。
- 并于吏部,审刑院划归刑部。
- 还,权判吏部流内铨、知审刑院。
- 还,知审刑院,除知永兴军。
- 用审刑院造句挺难的,这是一个万能造句的方法
- 是秋,初置审刑院于禁中。
- 知审刑院,权三司使,为翰林学士。
- 兼史馆修撰、知审刑院。
- 高若讷知审刑院,附昌朝议,欲从轻坐。
- 知审刑院,出知并州。
- 举《五经》,任审刑院详议、编敕删定官。
- 后加翰林侍读学士、知审刑院,出知齐州。
- 宋神宗时,取消审刑院,其职权划归刑部。
- 咸平二年,代还,知审刑院,俄授户部使。
- 入知审刑院,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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