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取回权造句
例句与造句
- 于是,产生了破产取回权制度。
- 那么破产取回权的权利本质究竟是哪一个呢?
- 第一部分介绍了破产取回权制度的基本理论。
- 对破产取回权予以肯定和规制,是当今世界各国破产法的通例。
- 然后介绍了破产取回权的产生原因和它在破产实践中的重大意义。
- 用破产取回权造句挺难的,这是一个万能造句的方法
- 立法规定的破产取回权制度是对破产清算组织误将他人的财产列为破产财产这种情况的一种补救措施。
- 对破产取回权的权利本质学理上一直存有争议,涉及到它是诉讼法上的异议权还是实体法上的请求权的问题。
- 破产取回权,是为了消除或者纠正破产管理人占有管理的现实财产,同法定分配财产之间的不一致现象而设立的权利制度。
- 破产取回权是为了消除或者纠正破产管理人占有的现实财产中含有并非法定分配财产的他人财产的现象而设立的一项权利制度。
- 其次介绍了破产取回权的分类,即它可分为一般取回权和特别取回权。特别取回权包括出卖人取回权、行纪人取回权和代偿取回权。
- 破产取回权制度维护了取回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破产财产法定范围的精确性和合理性,在破产法上具有很大的意义和必要性。
- 首先介绍了破产取回权的定义,即它是指当破产管理人接管的破产人的财产中有不属于破产财产的他人财产时,该财产的权利人享有的不依破产程序而取回的权利。
- 破产取回权产生两方面的作用,其一是有助于财产权利人回复对财产的权利,其二是有助于纠正破产管理人占有他人的不能用于分配的财产现象,切实区分他人财产与破产财产。
- 破产取回权有两个方面的作用,其一是有助于财产权利人实现对财产的权利,其二是有助于破产管理人纠正占有他人的不应用于分配的财产现象,切实将他人财产剔除于破产财产之外。
- 受益人享有的信托利益就是受益权,受益权既可以具有物权性质,如对强制执行提出异议的诉讼权利、破产取回权等;也可以具备债权性质,如对受托人的监督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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