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集公理造句
- 中,空集的存在性是由空集公理确定的。
- 综上,由替换公理模式和空集公理可以证明分离公理模式。
- 所以,你可以使用它为公理模式来替代空集公理和配对公理。
- 后者和“至少存在一个集合”的假设一起又能推出空集公理。
- 但是人们通常单独使用空集公理和配对公理,并把它证明为定理模式。
- 我们可以扩展这个模式使之包括n=0,如果我们解释这个情况为空集公理。
- 空集公理:存在着一个不包含任何元素的集合,我们记这个空集合为{}。
- 有时可能要研究有限的集合模型,这时无穷公理被去除,然而空集公理仍然有效。
- 其实,空集公理通常在无穷公理中被重复了,后者构造了一个集合,其中有一元素为空集。
- 。无限公理保证了一个集合的存在性,所以在有分离公理模式的ZF公理系统中,空集公理是多余的。
- 用空集公理造句挺难的,這是一个万能造句的方法
- 但是,有些公理化中,无穷公理所构造的集合并不被要求包含空集(例如包含一个任意元素),此时空集公理是必要的。
- 在公理集合论中,单元素集合的存在性是空集公理和对集公理的结果:前者产生了空集{},后者应用于对集{}和{},产生了单元素集合{{}}。
- 空集公理在替换公理模式证明分离公理模式时,起到了辅助的作用,只有所求集合是空集时,因为按通常的替换公理模式的描述无法证明,才应用空集公理。
- 如果替换公理模式不要求其中的F(z)对任意z有定义,而是要求有定义时才考虑F(z)在y中的问题,那么可以单独证明分离公理模式,而后者在任意一种无穷公理的形式(只要保证集合存在)下可以推出空集公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