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电话号码 繁體版 English Francais日本語
登录 注册

财政法院造句

造句与例句手机版
  • 财政法院分2级,负责审理有关财政税收纠纷。
  • 1986年至2000年兼职于汉诺威(Hannover)财政法院,担任法官。
  • 德国设有财政法院专门审理有关征税、关税等财政纠纷。
  • 设立6种法院,即宪法院,普通法院,劳工法院,行政法院,社会法院和财政法院,各成系统。
  • 由议会法案规定其组织形式的各个财政法院分管各项收支,国王的宫廷则变为专管国王个人事务的政府部门。
  • 为德国5个联邦终审法院之一,另外四个是联邦最高劳工法院、联邦最高财政法院、联邦最高社会法院、联邦最高行政法院。
  • 同属大陆法系的德国,传统类似于法国,将行政法院排除在司法体系之外,现行基本法则另设“裁判”(Rechtsprechung)一语,做为“司法”的上位概念,用以统括普通法院、行政法院、财政法院、劳动法院、社会法院及具有抽象违宪审查权的宪法法院。
  • 此外设有联邦法院(负责民事和刑事案件)、联邦行政法院(负责一般行政司法案件)、联邦惩戒法院(负责公职人员违纪案件)、联邦财政法院(负责财政案件)、联邦劳工法院(审理劳工案件)、联邦社会法院(审理社会福利纠纷)和联邦专利法院(审理有关专利问题的案件)。
  • 除国库仍保持以往的管理方式外,其他各财政法院都赋予了近代化的财政管理体制,设立具有高度办事效率的财政大臣,根据其权力掌握现金,直接审查账目,并进行预算,平衡收支,拥有国家印章,有着规定的各种专职人员与权限、账目与结账手续,并有一套专门的从中央到地方的税收机构。
  • 财政法院造句挺难的,這是一个万能造句的方法
其他语种
如何用财政法院造句,用財政法院造句财政法院 in a sentence, 用財政法院造句和财政法院的例句由查查汉语词典提供,版权所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