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船合同中造句
- 第二个问题是,根据新合同法中的先履行抗辩权制度和债务抵消制度的规定,在航次租船合同中的运费是否可以扣减或者抵消,以及英国法下和中国法下两种运费扣除制度的比较。
- 但是,对提单中的仲裁条款,尤其是并入提单的租船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的有效性问题理论界和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
- 第二章探讨了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有关在航次租船合同中,当发生不可抗力造成货物灭失时,如何解释合同法314条中的相关规定,对于未支付运费的是否继续支付?已支付运费的是否需要返还
- 第五章探讨了新合同法有关承运人赔偿责任制度的规定对租船合同中承运人赔偿责任制度的影响,这其中包括新合同法中有关运输合同的归责原则对承运人的影响、新合同法下,租船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的效力、以及新合同法中的损害赔偿责任原则在租船合同中的适用三个问题。
- 如提单中的仲裁条款是不是一种书面仲裁协议,租船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何时才能有效并入提单,该条款能否约束承运人、托运人之外的第三人等等问题都值得深入研究。
- 第三章探讨了以往海事法院在审判连环航次租船合同案件中遇到问题,以及船东如何运用新合同法中规定的代位权制度来保护自己在连环航次租船合同中的债权利益不受侵害。
- 因此,如何在租船合同中具体的运用、解释《合同法》中引入的许多关于合同的新规定如:要约承诺制度、抗辩权制度、代位权制度等等,以及如何解释这些航运习惯做法的法律性质,同时又符合租船合同特殊性的要求就是急需我们解决的问题,本文就是试图对上述问题中的一些进行探讨,以希望能对完善合同法在租船合同中的适用问题做一些有益的尝试。
- 用租船合同中造句挺难的,這是一个万能造句的方法